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新材料ETF基金 (159763): 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5-09-26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的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等。
《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6、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净值增长率)67、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谢海玉女士,执行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部科员、香港资金交易室一级业务员、资金交易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金融市场部处长等职务;2017年7月起历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副总裁等职务,2018年8月起兼任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原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至2024年11月)、总经理(至2024年1月);2024年11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执行董事。
王晓波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黑龙江省物资对外贸易公司会计,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员、副经理、主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信托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王遥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财经研究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发展委员会顾问。剑桥大学可持续领导力研究院研究员,牛津大学史密斯企业与环境学院可持续金融项目咨询委员会专家,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咨询顾问。2021担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生物多样性金融“BIOFIN”项目首席技术顾问;之前任SDG影响力融资研究与推广首席顾问。
莫红女士,职工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毕业于四川大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曾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纪委监委任职,从事涉及经济、金融方面的法律工作和对金融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2021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2023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24年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首席运营官,2024年10月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督察长,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督察长,2017年11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督察长,2024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督察长,2025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督察长。
龚佳佳先生,硕士。曾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2018年5月加入建信基金,历任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2019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1日任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7日至2022年5月5日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7日至2022年5月5日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8月23日至2023年12月11日任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任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6日任建信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6月29日起任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18日至2022年9月29日任建信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11日起任建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5月27日起任建信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6月3日至2022年5月11日任建信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7月15日至2024年1月24日任建信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任建信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8月19日起任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任建信沪深300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任建信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10月17日任建信中证饮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月7日起任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7月21日起任建信中证农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5年8月27日起任建信上证科创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77.57亿元,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证券经纪、证券金融、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和核心业务优势,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凭借高度的敬业精神与突出的专业能力,中信建投证券主要业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目前均位居行业前列。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销售机构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 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但法律法 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发售代理 机构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各 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4、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公告的即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个股市场情况、价格波动及其 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至 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 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5、网下股票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量)/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用,并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股票认购申请数据,将上海和深圳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在上海、深圳开立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为“建信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申购与赎回的安排等条款并根据变更为非上市指数基金的情况相应调整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终止上市后,场内基金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关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的相关事项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届时,基金管理人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并相应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规则。